金屬存放架 “禁止自帶骨灰盒”,殯葬業公益與市場定位糾葛不清
金屬存放架廠家了解到,近日,湖南寧鄉市殯儀館發通知停止為自帶骨灰盒喪屬提供承接和裝灰服務,引發廣泛爭議。
目前,當地已對殯儀館支部書記和館長停職調查,并責令寧鄉市紀委對“天價”骨灰盒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介入調查。而上述通知也已被責令撤銷。
當地的反應還算迅速,積極介入調查,也是回應民生問題的應有姿態。但此事所涉及的骨灰盒價格畸高、可能的壟斷經營以及背后的殯葬暴利等問題,顯然還有進一步反思的空間。
根據2012年國家發改委、民政部《關于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中的要求,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
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的基礎上,按照非營利原則,根據財政補貼情況從嚴核定,并適時調整。
而基本服務正是包括遺體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內容,換言之,殯儀館提供的骨灰盒應該秉持“非營利原則”進行定價,且定價不能太高,否則就違背了殯葬行業的公益底色。

售價14880元的“天”價骨灰盒

售價200元的骨灰盒
但是,涉事殯儀館提供的骨灰盒,且不說其最高6001元的中標價格是高是低,光是看骨灰盒經殯儀館轉手之后,高達14800元的價格與150%左右的利潤率,就足以讓人心生疑竇。
這不是在提供公益服務,反而更像是為了牟利。而去年該殯儀館僅售骨灰盒一項業務就實現了500多萬的營業額,也足以為此提供佐證。
而之于此事更大的爭議——“禁止喪屬自帶骨灰盒”,也為其一味牟利的動機提供了某種“材料依據”。
不讓喪屬自帶骨灰盒,他們就只能從殯儀館購買價格更貴的骨灰盒,而這能直接為殯儀館創收。但是,這顯然與殯儀館公益屬性相悖。
更何況,如此做法還直接違反了前述《指導意見》“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費等方式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骨灰盒等文明喪葬用品”的規定,本就屬于越界之舉。
傳統中國一直講“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又所謂“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進入現代社會以來,盡管人們開始傾向于更加簡約的殯葬禮儀,但傳統文化的精神內核仍在遷綿。
在殯儀館火化,是生者與逝者的最后一面,也代表著逝者最后的尊嚴。如果連這一領域都要染上暴利的銅臭味,也是對生命的無畏。
這一次,輿論直指涉事殯儀館禁止自帶骨灰盒背后可能涉嫌壟斷經營與利益輸送,盡管涉事館長對此予以否認。
但是,結合其明顯的牟利動機來看,如此猜測并非空穴來風。而這本質上,是由殯葬行業公益與市場定位糾葛不清所造成的。
自2012年以來,我國殯葬服務業不斷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額外增選項目,但是,對于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基本殯葬服務。
還是堅持公益化運營,主要由民政局殯葬管理處管理。但是,改革在一些地方的推行中卻變了味兒。
一方面,一些地方主管部門利用行政審批權力保護個別殯儀館的利益,造成事實上的壟斷。甚至,一些民政部門干脆“近水樓臺先得月”。
直接參與到殯儀館的經營中,“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導致政企不分;另一方面,他們又沒有秉持壟斷之下的公益原則,定價不透明且隨意“市場”化,由此,天價殯儀服務亂象層出不窮。
寧鄉市殯儀館禁止自帶骨灰盒,只是地方殯葬行業管理體系不清的又一病癥。當地固然要徹查這背后有無利益輸送,但從根本上,還是要貫徹殯葬改革公益與市場兩分原則。
找準病灶,精準發力,疏通殯葬服務管理的體制機制糾葛,讓殯儀館回歸公益本色。如此,才能讓殯儀館重拾對逝者的敬畏,對民生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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